星期二, 12月 20, 2011

(關於加拿大)  一味靠嚇



  加拿大的法例禁止公開賣淫,但禁例的矛頭不是向著妓女,而是對準嫖客。他們的理論是:如果沒有嫖客,妓女便會不禁自絕。


  法官對於嫖客,似乎是深惡痛絕。若有人被指控為嫖客,20個人之中,只有1個能夠打官司洗脫罪名。罪名成立之後,最高刑罰是罰款2000元及入獄6個月,而且會留下刑事案底。若有案底,以後找尋工作便有困難,甚至過境去美國也會被拒絕。


  後來加拿大仿效美國三藩市,設立了嫖客學校,這顯然是對嫖客網開一面。自此以後,警方每逢捉到嫖客,便向他提出兩種方式任由選擇。一是拘往法庭受審,警方當然會對嫖客說明一旦罪名成立的後果;二是說服嫖客進入嫖客學校,繳交400元學費,接受8小時的特殊教育,換取法庭撤銷控罪。


  自從設立了嫖客學校,警方認為這個方法很有效,因為近3年來,3000人進過這間學校之後,只有6個人再被檢控.


  據曾經進過嫖客學校的人說:“這種特殊教育也沒有甚麼了不起,從頭到尾都只是一招,那就是一味靠嚇”!


  在8小時的課程中,佔了很大部份時間是由衛生局的醫療人員來授課。他們講述因嫖妓而可能感染到的各種性病,包括淋病、梅毒和愛滋病等。同時以幻燈片顯示患病時,性器官所出現的各種恐怖病徵。又指出男人嫖妓之後,還可能會將病菌傳染給妻子或女友,以致婚姻破裂或者使愛侶受苦。


  這一招“一味靠嚇”是否如警方所說的那麼有效呢?那就是見仁見智了。不過,也有人讀過這個特殊課程,郤是胡裏糊塗的便畢了業。


  傳媒曾經訪問一位在嫖客學校受過教育的華裔陳老伯,他在加拿大居住了30年,老妻去世巳10年了。最近他好奇心起,去光顧按摩院。在第2次去幫襯的時候,那個西婦為他按摩時,不斷撩撥他的敏感部位,又用手勢表示可以和他親熱。陳伯抵受不住誘惑,便和她胡天胡帝起來,郤不料遇到警方巡查,檢控他是嫖客。


  陳伯交了400元學費之後,便和其他嫖客一起上課。他雖然在加拿大生活了30年,但一向在唐人街替華人店鋪做裝修工作,英文程度只能打招呼道早安和認得數目字。在這8小時裏,他根本就不知道那些西人說些甚麼,胡胡混混過了一天,便算是在嫖客學校畢業了。


  不過,經過這一天折磨之後,陳伯表示以後不會再去幫襯那些按摩院了。如果生理上有需要,他會去交女朋友,寧願花多一些時間和金錢,免致惹來那麼多的麻煩。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




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