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12月 27, 2007

(散文) 不敢登上文學作家之列

 
  在我未曾移民來加拿大之前,收到香港市政府公共圖書館寄來一封信,附有一張表格.信上說:圖書館要出版一本書,書名叫做《香港文學作家傳略》.請我寫一篇自己的小傳,附上近照,填好表格,在指定日期內寄回去.

 那張表格有幾項規定:(1)須持有香港身份證,并在香港居住巳七年,是永久居民;(2)至少曾出版過一冊文學作品,或者經常在報刊上發表文學作品,包括評論與翻譯;(3)他們設立了一個編審委員會,以便對於作家的界定作彈性處理,盡量以「廣義」為原則,包括考慮巳移居海外的作家.

  關於(1),我有香港身份證,在香港居住了幾十年;關於(2),香港、台灣和中國,都有出版社替我出過書,而且不只一本.其中有幾本是小說,勉強也可以算是文學作品吧.至於替報刊寫稿,幾十年來不知道寫了多少萬字.就是現在,每天至少也要熬出一千幾百字來.以寫稿維生的上海文友馮鳳三,首創自稱是「爬格子動物」,因為要用原子筆在原稿紙上一格一格的爬.如今是用電腦打稿,的的得得的,我覺得自己有點像隻啄木鳥.

  關於(3),設立編審委員會,以便對香港作家的界定作彈性處理,盡量以「廣義」為原則.在我看來,他們確實是出於一番好意,有些人即使不合資格,編審會也會幫助跨過門檻,讓他們可以名列於香港文學作家的龍虎榜.

  可是,我沒有把自己的小傳和近照寄回去,也沒有填寫那份表格,真是辜負了他們的一番好意.我不知道別人的反應怎麼樣,覺得自己只是個寫稿佬,時髦一些的稱呼,是「文字工作者」,不算得是個文學作家;也犯不著把自己的身世公開,讓人家像翻動電話簿那樣的隨意瀏覽.話得說回來,若是名列於《香港文學作家傳略》書中,報館立即加我一倍稿費,我便會立即寫小傳填表格,并且隆而重之的用掛號信寄回去.

  說到寫小傳,本來是我的拿手好戲.台灣遠景出版社的《中國作家素描》,全書500頁,其中有一半是我寫的;我也寫過很多篇《中國武俠小說作家群像》.可是,我實在沒法厚著臉皮替自己寫小傳去推銷自己.
後來得知這種表格,一共發出了1200份,郤只收回300多份,看來許多文友對於名登文學作家之列,也像我一樣的是興趣缺缺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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