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8月 08, 2007

(關於加拿大)護照遊埠記

  雖然在短期間內,我們夫婦沒有出外旅遊的打算,但既然巳經取得了加拿大的國藉,當然會去領取一本加國護照,以備不時之需.

  領取護照,事先要預備兩張照片,但這兩張照片郤也費了我們一番工夫.因為照片除了規定的尺寸之外,背後還要由照相館蓋印,註明拍照的日期,倘若超過一年時間,照片便不能用.

  拍攝護照照片的確是一門好生意.兩張一吋多的照片便收取12加元,折合港幣約是90元,利潤確實十分豐厚.不過他們也很服務週到,預先取來申領護照的表格,讓顧客可以事先填寫,那就不必去到護照申領處時才臨事周章.

  照相館蓋印只能證明拍照的日期,郤不能證明照片中人就是申領護照的本人.依照規定,專業人士例如醫生、律師或者會計師等才有資格做證明人,證明人還須認識被證明人巳有兩年時間.

  最方便的當然是去找我們時常去光顧的醫生,因為他替我們夫婦看病巳不止兩年了.掛了號,當輪到我們時,我向醫生遞上申請照表格,說道:「這次不是來看病.」他一看那張表格便明白了,因為巳經做慣了這種工作,笑了笑,便在表格上填上他的醫生執照號碼,還在照片後面簽了名.不過,他做這項工作郤是沒有酬勞的.

  這天,我們夫婦去到溫哥華市中心區的護照申領處,職員檢查過所有文件和看過我們是照片中人之後,便是一聲 O. K. 她還告訴我們,如果多付5元的快遞費用,一個星期內,快遞公司便可以把我們的護照送到府上.

  這的確十分方便,我們當然樂意於支付這5元,省得我們再遠道遙遙的再跑來一次,即使是停車場的泊車費也不止5元了.可是,轉眼便是兩個星期,我們仍然沒有收到護照.打電話去問,職員說立即去查.半個小時後有回覆了,他們說:「對不起,快遞公司錯把你們的護照送到渥太華去了,大約一個星期後便可以送回來.」
  

  果然在一個星期後,我們接到電話:「你們的護照巳經送回來了,請來領取罷.」我們去到護照申領處,郤只領到我的護照,我太太的護照仍然不知道去向.職員說:「可能是快遞公司用掛號信寄到府上了,你去你們區裏的郵政局查問一下罷.」我們回去本區的郵政局查問,他們說是沒有收到過這樣的郵件.

  這樣又過了一個星期,再接到護照申領處的電話:「護照巳經寄回來了,你們來拿罷.」這次,終於把我太太的護照拿到手了.可是,職員自始至終都沒有提及那5元的快遞費,因為這是快遞公司的錯誤,倘若我們要求職員去追究快遞公司,可能我們還要來這裏跑幾次呢,就是泊車費我們巳經吃不消了.於是,我們只要能夠拿回護照,那5元便不好意思再提了. 

  不過,我們對於那些職員還是十分好感的.因為她們的態度十分溫文,笑容滿臉,沒有半點官架子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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