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11月 04, 2010

(時事)  見義勇為

      
  最近,溫哥華發生了一宗銀行劫案,過程十分驚險.

  一個蒙面匪徒拿著一枝假槍打劫銀行,正當他舉槍喝令職員交出鈔票時,恰巧有一個年過七十的白人老翁站在他的旁邊.老翁捧著一袋硬幣,正打算兌換鈔票,他人急智生,用那袋硬幣擲向匪徒的手上,假槍便跌在地下.

  匪徒驚怯起來,連忙奪門逃走,老翁竟然窮追不捨.匪徒搶奪了一輛單車奔逃,老翁攔住了一輛汽車去追趕.匪徒走入一條小巷,老翁又下車追逐.警員及時趕到,終於拘捕了這個劫匪.

 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東方人的社會裏,這位老翁便會成為大眾稱頌的英雄人物,說不定政府會頒發一個英勇市民的獎章給他.可是,在這個西方社會裏,這位老翁郤沒有受到稱讚.警方的發言人在電視中報導這宗案件時,反而告誡市民切不可以這個老翁作榜樣,因為這是很愚蠢的行為.

  警方的發言人說:如果遇到打劫,為了自己的安全,只好任由匪徒為所欲為,免致受到傷害.等到威脅解除以後,才可以報警求助.因為他們認為:錢財是身外物,生命才是最寶貴的.

  所以,近來唐人街時常發生吸毒者搶奪婦女的手袋,警方便勸導華人婦女去唐人街時不要帶手袋.唐人街的保安員把搶劫者制服,交給警方處理.有些白人議員郤投訴保安員使用暴力,侵犯了那些劫匪的人權.

  在報紙上看到一段新聞.有一個小偷入屋行竊,被屋內的人發覺,用棒球棍把他擊暈.不料這一家人竟被警方控告以暴力傷人.

  東方人認為勇於與罪犯鬥爭,才能把罪惡消滅;但西方人認為生命才是最寶貴的,寧可讓罪犯逍遙法外,也絕不可以使自己受到傷害.彼此的觀念相差得實在太遠了,有時真是不容易適應過來.
            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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